杖刑
【 杖刑 】
站笼及枷锁
【 站笼 】
【 站笼 】
【 枷锁 】
绞刑
【 绞刑 】
砍头
【 押赴刑场 】
【 闹市区砍头 】
【 清末北京菜市口刑场秋决现场 】
【 砍头之前 】
【 砍头 】
【 行刑前 】
【 刑场 】
【 行刑之前 】
【 闹市区砍头 】
【 砍头 】
【 砍头前 】
【 砍头后 】
【 砍头 】
【 砍头 】
【 砍头 】
【 砍头 】
【 砍头 】
【 身首异处 】
【 喋血街头 】
【 野狗啃食犯人尸首 】
【 人犯 】
【 砍头 】
【 砍头 】
【 尸首 】
凌迟
【 满清凌迟之刑——寸磔。凌迟之刑最早出现于契丹、女真等北方游牧民族南迁之际的北方(十世纪上半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国。金国,蒙元,明朝,满清沿袭凌迟之刑。凌迟在明代仅用于谋反大逆之罪,属非常态刑法,极为少见。满清入主中国之后先后实行了圈地、投充、逃人、剃发易服、屠城、文字狱多项残酷政策,人民反抗此起彼伏,因此凌迟之刑被大量使用,适用范围也不仅仅是谋反之罪,实际上将此刑变成了一种常态刑法,用以震慑反抗者。 】
【 满清凌迟之刑——寸磔。凌迟在满清时期又称为“磔刑”,俗称“千刀万剐”。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 】
【 满清凌迟之刑——寸磔。历代凌迟之法一般是切八刀,满清时期比八刀要多,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二十三、二十四刀切两腿。 】
【满清凌迟之刑——寸磔。此刑于闹市处任人观看,起威慑和麻木民众的作用。】
【 满清磔刑(凌迟之刑)后的一筐人肉 】
【 枭首示众 】
衙役和刽子手
【 提审犯人】
【 满清衙门和台阶上的刑具 】
【 刽子手展示鬼首刀 】
【 满清刽子手和他的鬼首刀 】
【 邓海山是满清最后一个刽子手,斩首死刑废除之前,他一直从事这个行当,经他手砍下的脑袋有二三百个。 】
【 满清刽子手 】
【 1914年,北京政府颁布《惩治盗匪法》,规定”死刑需用枪毙”,1932年,《六法全书》正式确定”死刑用枪毙”。从此,斩首死刑退出历史舞台,专门以砍头为生的刽子手宣布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