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部
“弋”字读作yì,是个象形字。①是周朝晚期金文的形体,像一根带权的小木柱之形。②是小篆的形体。③是楷书的写法,由小篆楷化而来。
《说文》:“弋,橛也。象析木锐邪著(著:zhuó,动词,附着,安放,放置。此申“钉”。)形。"许慎认为“弋”字的本义即为“木桩”,其形就像将木柱削尖而斜钉在墙上或别的地方一样,正如王筠(筠:yún,名词,竹的青皮。申竹。)所说:“必邪著之者,备所挂之物脱落也。”这话很有道理。农村中常斜钉一木橛于墙,可以挂东西,也可以拴性口。
“弋”字本义为“小木桩”,如《尔雅・释宫》:“鸡栖于弋为榤。”“榤”读jié,同“桀”,也是小木柱,是鸡栖息的木架。因“弋”可以拴东西,所以将细绳拴在箭上射,也叫“弋”,如《诗经・郑风·女曰鸡鸣》:“弋凫与雁。”“凫”读fú,野鸭子。因为箭上拴有绳子,射中后就可拉绳而取,所以“弋”又能引申为“取”义,如《管子·侈靡》:“弋其能者。”
“弋”与“戈”形体相近,江西有个弋阳县,有人误为戈阳县;弋阳县有个戏剧曲调名叫“弋阳腔”,有人就误为“戈阳腔”,均应注意。
“弋”字在《说文》中并未立为部首,它是明朝梅膺新増加的部首,所以后世的《康熙字典》、《辞源》、《辞海》等多数常用工具书也均因之而立为部首。有些汉字的本义虽与“弋”无关,但其楷书结构中含有“弋”的部分而又难以归部,也就只好归入“弋”部,如《辞源》中的“式”、“弑”等字,《新华字典》中的“忒(tè)”、“甙(dài)”、“贰”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