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王朝比其他非汉民族王朝高出一筹的地方,还在于它能够将“多元式天下”的统治模式运用到蒙古、新疆、西藏民族与汉族的关系上,以壮大牵制汉人的力量。在康雍乾三世,蒙古、西藏和新疆陆续进入清王朝的版图之中。从“新疆”的地名中就可以看出,清王朝认为这是她带来的新领土。然而,清王朝处理这三个地区的最基本思想是将它们看作是满族的领地而禁止汉人移居,将当地原住民看作是满族统治者的属民而禁止与汉人接触,甚至明文规定当地原住民不许学习汉文,严格禁止中华文明在这些地区的传播。
在这些地区,清王朝采用了与统治汉人地区截然不同的政策,基本上保留了传统的社会制度,给当地原住民以相当大的自治权。清王朝有意制造了一种满与蒙古、藏、维吾尔是一个政治联盟的印象,当然这都是在与汉人相对的意义上。比如,它在颁发给当地首长的印上只刻上满文、蒙文、藏文与维吾尔文,而不刻汉文;朝见皇帝时的路线也要经过皇帝选定,尽量避开中原地区甚至所有汉人地区;皇帝接见蒙古、藏和维吾尔领袖的地方,最主要的不是首都北京,而是地处长城之外、蒙古地区内的承德,“接见”的目的是确认双方的政治关系,在很大程度上类似一种“会盟”。
清王朝还就这三个有别于“中国”的特别地区建立起独自的法律体系,并在中央六部之外设立“理藩院”,专门处理有关这三个地区的事务;将西藏地区的最高长官“驻藏大臣”、新疆地区的最高长官“伊犁将军”等职务规定为“满缺”,将理藩院的所有职务规定为“满缺”或“蒙缺”。显然,清王朝制定这些政策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照顾当地的原住民,而是出于作为一个只有一百多万人口和三十万军队的民族如何统治中国的需要[7]。因为中华王朝在历史上屡屡遭受北方游牧集团的侵略,由清王朝建立的这一政治联盟无形中从心理上给了汉人以巨大的压力。清王朝设立下各种牵制汉人的繁杂的政策和制度,是它统治了中国近270年的结果,更是它能够统治了中国近270年的重要原因。
可是,作为中国历史上的最后一个王朝,清王朝统治蒙古、西藏和新疆的思想和政策,阻止藏、维、蒙等边疆民族形成中国人和中国国家的意识。19世纪70年代以后,清王朝在一系列内忧外患下,逐渐放弃民族政权的性格,开始向纯粹的中华王朝过渡。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加上在欧洲文明的扩张面前,对于周边民族来说中国已不再是唯一具有吸引力的文明中心。所以,直到清王朝灭亡,藏、维、蒙等民族,也没有具备中国人和中国国家的意识,而是在辛亥革命爆发之后立即出现分裂主义思想和运动。正是因为如此,中国的近代国家建设实际上从一开始就与西方国家不同:它必须回答应该如何消除边疆民族中的分裂主义倾向,或者说,它自身就必须是一种民族问题的对策。
也正是因为如此,梁启超先生主张,在中国社会的政治体制发生翻天覆地的巨变中,只有导入将清王朝皇室作为一种政治“装饰品”的“虚君共和”,才能保持中国的统一。他公言:如果拒绝“虚君共和”,甚至是将上述的“虚君共和”改头换面,以属于汉人的孔子后裔为“虚君”,也会招致蒙古、新疆和西藏等边疆地区的民族中出现摆脱中国的呼声。回想20世纪中中国在民族问题上所经历的一系列磨难,不能不惊叹梁启超思想的过人之处。然而,历史没有选择梁启超,而是选择了孙中山。于是,梁启超先生的担忧也就不幸而言中。
梁启超与孙中山之差,实质上也就是对“国民国家”思想的认识之差。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中国的思想界里,有关国家的思想开始出现一个革命性的变化。这就是:无论是革命派,还是维新派都先后开始主张抛弃或改造传统的王朝体制,建立近代的国民国家体制。从清末新政到辛亥革命、从梁启超的虚君共和到孙文的民主共和,其最终目标都集中到了在中国建设一个与传统王朝体制截然不同的国民国家上。
所谓国民,梁启超早在1899年10月15日的《论近世国民竞争之大势及中国前途》中如此定义:“以一国之民,治一国之事,定一国之事,谋一国之利,捍一国之患,其民不可得而辱,其国不可得而亡,是之谓国民。”毫无疑问,梁启超也向往建设一个民主的中国。
可以肯定,戊戌变法失败以后流亡到日本的梁启超,已经变成一个坚定的“国民国家论”者。他说:“今日世界之竞争国民竞争也。”早已建成国民国家的欧美各国,对中国虎视眈眈。但是,“今我中国国土云者,一家之私产也;国际(即交涉事件)云者,一家之私事也;国难云者,一家之私祸也;国耻云者,一家之私辱也。民不知有国,国不知有民,以之与前此国家竞争之世界相遇,或犹可以图存,今也在国民竞争最烈之时,其将何以堪之!其将何以堪之!”[8]所以,必须通过建设国民,建设国民国家,以动员全体国民的力量来求国家之生存。
而清末以孙中山先生为首的革命家们,实际上也是以在中国建立一个国民国家为目标。这一点,可以从革命家将推翻清王朝建立新中国与构筑“中华民族”一事联系在一起考虑上看出。早在1895年1月,孙中山先生就在香港制定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的兴中会入会誓词。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也将民族主义列为首位。朱执信在1905年说道:“革命者,以去满人为第一目的,以去暴政为第二目的。”[9]1906年的〈同盟会军Z.F宣言〉也这样写道:“维我中国开国以来,以中国人治中国,虽间有异族篡据,我祖我宗常能驱除光复,以贻后人。今汉人倡率义师,殄除胡虏。此为上继先人遗烈,大义所在”;“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中国之政治,中国人任之。驱除鞑虏之后,光复我民族的国家,敢有石敬瑭、吴三桂之流,天下共击之”。可以说,清末的革命,在是一场翻天覆地的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之前,首先是一场民族革命。
革命派们之所以热衷于民族革命,就是因为他们发现,他们对清王朝的民族仇恨,按照各个近代国家奉为真理的国民国家=民族国家的理论,正好可以被解释成建设近代国家的必要步骤而被正当化了。因为按照这个理论:近代的民族和近代的国家不过是同一事物的两个侧面,近代的国民国家也就是民族国家;一个国家只有一个民族,一个民族建设一个国家。换言之,“驱除鞑虏”,不仅是在打倒一个旧王朝,而且是在建设一个新国家(nationstate)。所以,他们敢于堂而皇之地鼓吹:“中国,就是中国人的中国。谁是中国人,是汉人种。中国的历史是汉人的历史”;[10]“中国,是汉族的中国”;“中国是中国人的中国,不是满洲人的中国”,[11]大肆宣扬“满洲人非中国之人”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