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一个历史人物,首先得建立在关于这个人的真实史料基础上。如果我们认为的关于这个人的基本事实、政治立场甚至其作品都是假的,那么在这个基础上评价这个人又有什么意义呢?
事实上,现在我们了解的关于谭嗣同的历史是被康梁篡改过的!所谓的“戊戌六君子”也是后来康梁在海外发明出来的所谓“维新变法牺牲者“!
这六个人里面,杨锐和刘光弟和康本就不是一派,是因为清国对政变传言的恐慌和过度打击被牵连进去的。而谭嗣同是六人里面唯一的反满革命党,并不是康梁后来所说的什么“保皇维新派”。因此六人里面也唯有谭嗣同一人是清楚地了解自己因何而死,并且愿意为之而死的。
谭嗣同的父亲是daicing的进士谭继洵,但是他和唐才常深受湖广先贤王船山复明思想的影响,在青年时代就成为了反满复汉的革命志士。谭利用身份便利进入清国军机处,是希望通过打入满清政权内部,通过政变“擒贼先擒王”。革命党人章士钊深悉谭氏戊戌年进入军机之真意图,他曾说过:“(谭)嗣同(唐)才常,与(沈荩)谈天下前局,其旨趣虽有出入,而手段无不相同。故嗣同先为北京之行,意覆其首都以号令天下。……以嗣同天纵之才,岂能为爱新觉罗之所买,志不能逮,而空送头颅,有识者莫不慨之。”
谭嗣同的著作《仁学》中也可以体现出其强烈的反满思想和复国情怀,因此这本书在他生前也仅有章太炎等有限几位好友得见。其中如此写道:“成吉思汗之乱也,西国犹能言之;忽必烈之虐也,郑所南《心史》纪之;有茹痛数百年不敢言不敢纪者,不愈益悲乎!《明季稗史》中之《扬州十日记》、《嘉定屠城纪略》,不过略举一二事,当时既纵焚掠之军,又严薙发之令,所至屠杀虏掠,莫不如是。即彼准部(准格尔),方数千里,一大种族也,遂无复乾隆以前之旧籍,其残暴为何如矣。亦有号为令主者焉,及观《南巡录》所载淫掳无赖,与隋炀不少异,不徒鸟兽行者之显著《大义觉迷录》也。台湾者,东海之孤岛,于中原非有害也。郑氏据之,亦足存前明之空号,乃无故贪其土地,攘为己有。攘为己有,犹之可也,乃既竭其二百余年之民力,一旦苟以自救,则举而赠之于人。其视华人之身家,曾弄具之不若。噫!以若所为,台湾固无伤耳,尚有十八省之华人,宛转于刀砧之下,瑟缩于贩贾之手,方命之曰:此食毛践土者之分然也。夫果谁食谁之毛?谁践谁之土?久假不归,乌知非有。人纵不言,己宁不愧于心乎?吾愿华人,勿复梦梦谬引以为同类也。夫自西人视之,则早歧而为二矣,故俄报有云:‘华人苦到尽头处者,不下数兆,我当灭其朝而救其民。’凡欧、美诸国,无不为是言,皆将藉仗义之美名,阴以渔猎其资产。华人不自为之,其祸可胜言哉?”
康党对“六君子”之死真相,最重大的掩盖,是篡改了谭嗣同的绝命诗。谭的原诗《题壁狱中》内容是:“望门投止怜张俭,直谏陈书愧杜根。手掷欧刀仰天笑,留将公罪后人论。”而梁启超则将后两句篡改为:“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欧刀”乃刑人之刀;至于“公罪”,谭在《仁学》中有提到:“谋反,公罪也”。如《仁学》中所述,谭认为manju残害“中华”数百年,乃罪大恶极者,故在谭嗣同看来,“围园杀后”乃是代表亿万汉人对manju实施的正义复仇,故有“欧刀”之说;所谓“手掷欧刀仰天笑”,乃系指“围园杀后”计划失败,未能如愿击杀manju皇室。谭曾说过:“谋反,公罪也。……公罪则必有不得已之故,不得任国君以其私而重刑之也。且民而谋反,其政法之不善可知,为之君者,尤当自反”,也就是说,“留将公罪后人论”一句,乃是谭氏自承谋反,且不认为谋反有什么不对。康梁在戊戌年之后,传播谭氏绝命诗甚力,但这两句,绝不见于其宣传读物,而被置换为“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这与康党在戊戌年后竭力否认自己曾有“围园杀后”计划及“保中国不保daicing”等谋反行为,是相一致的。
除篡改绝命诗之外,康党还捏造了一份谭氏的绝命血书。内有“伤心君父,……告我中国臣民,同兴义愤,剪除国贼,保全我圣上”、“受衣带诏者六人,我四人必受戮,……千钧一发,惟先生(指康有为)一人而已,天若未绝中国,先生必不死。呜呼!……嗣同为其易,先生为其难……”等语。浑不顾谭嗣同毕生仇恨manju的政治立场,竟然将其包装成光绪的“忠臣烈士”;更无视谭嗣同心知肚明康有为早已离京之事实,反杜撰出“天若未绝中国,先生必不死”等肉麻语。与康党一同逃亡的王照后来披露,这份血书,是梁启超、唐才常、毕永年三人密谋捏造的。
谭嗣同当年“应诏”赴京时,唐才常为之饯行,谭曾口占一绝:“三户亡秦缘敌忾,勋成犁扫两昆仑”。当年革命党人自比楚之三户遗民,发扬艰苦斗争的复国精神,谭在诗中也以此与唐互相激励,为了实现光复华夏(昆仑)可以不惜牺牲一切。也许梁启超是受这两句的启发杜撰出“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不知道他在改写时有没有一丝愧疚,对的起“昆仑”这两个字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