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戛尔尼们眼中,什么“康乾盛世”,满清帝国“不过是一个泥足巨人,只要轻轻一抵就可以把他打倒在地”。马戛尔尼在出使日记中写得:中国“自从被北方或满洲鞑靼征服以来,至少在过去150年里,没有改善,没有前进,或者更确切地说反而倒退了;当我们每天都在艺术和科学领域前进时,他们实际上正在变成半野蛮人”“中华帝国只是一艘破败、疯狂的战船。如果说已在过去的150年间依旧能够航行,以一种貌似强大的外表威慑邻国,那是因为侥幸出了几位能干的船长。一旦碰到一个无能之辈掌舵,一切将分崩离析,朝不保夕。即使不会马上沉没,也是像残骸一样随流东西,最终在海岸上撞得粉碎,而且永远不可能在旧船体上修复”。
英国使团除了在整体上从制度层面对当时中国进行观察以外,还深入到生活、技术、政治和文化等方面。在他们眼中,当时贫苦的中国人生活质量相当掩蔽,饭食不但粗,而且做饭的地方相当脏;中国人对陈规陋习顶礼膜拜,对机械工艺一无所知。建筑虽然远看富丽堂皇,近看却做工粗糙,镀金不匀;制革技术和远航技术都比西方落后;发明火药的民族竟一见放空炮就吓得魂不附体,令人不可置否。“康乾盛世”时期,中国人生活“在最为卑鄙的暴政之下,生活在怕挨竹板的恐惧之中”。中国社会关系建立在一种愚蠢的形式主义基础上,所以人们“胆怯、肮脏并残酷”。
马戛尔尼们还研究了满清帝国的法律,认为“一个民族的法律是他们的精神状态和性格明白无误的见证”。但满清的法律如何呢?“的法律只是十分细致并不断地干涉个人行为”!所以,它不可能强盛,它的衰亡是必然的,因为“一个民族是否强盛和幸福完全要严格地取决于它的每人诚实的荣誉感是否强烈”!
这些,在《停滞的帝国》一书中说得很详细。马戛尔尼们戳穿了满清帝国的盛世神话,在皇帝和文人们的盛世颂歌震天响的时候,马戛尔尼们认为满清帝国是衰败之世,没落之世,毫不留情地指出:“最终它将重新堕落到野蛮和贫困的状态”!
这句话,不但验证了当时,而且为以后的中国历史所证明,且不说了。而应该思考的是国人的盛世观。什么是盛世?在马戛尔尼们看来,一个国家和民族是否处于强盛期,是看其政治制度是否进步,是看法律是否背离人性,是看国民精神是否受到压抑,是看物质生活质量如何。但在后世文人的眼中,只要皇帝的位子稳,越坐越长久,没有第二者来抢夺就是盛世了,至于制度如何落后腐败,如何摧残人性,人们的精神如何畸形,创造力如何受到伤害,则都不必想了。直到现在,他们还对“康乾盛世”津津乐道,认为是历史上伟大辉煌的一页,是民族的骄傲,是我华夏之所以能万古长存以至不灭的明证。这实在是令人悲哀而又哭笑不得。”
在蒙古人入侵之前,中国境内包括南宋、金国、西夏、大理,共有人口约一亿二千万以上(也有学者认为是一亿四千万)。1279年蒙元灭亡南宋,最终占领整个中国之后,整个中国境内人口只剩下五千万人左右。而蒙古人整个民族也不过一百多万人口,而且还在亚欧四五个大汗国分散居住,真正进入中原和江南的蒙古人则更加少,那里谈得上去融合汉人?
元朝时期,蒙古统治者在中国实行四等人制,推行种族隔离制度,蒙古人、色目人是一二等的上等人,汉人、南人是备受歧视压迫的三四等的下等人,作为上等人的蒙古人、色目人与广大下等人汉人、南人之间严禁通婚。——这怎么能够实现民族融合?
元朝时期,蒙古统治者对汉人、南人加以种种防范与压迫。元朝实行四等人制,蒙古人为第一等人;第二等为色目人(指西域、中亚、西亚诸族,包括回回、波斯人、阿拉伯人等);第三等是汉人(指北方黄河流域的汉人、契丹人、女真人、渤海人、高丽人);第四等是南人(指原南宋辖区内的汉人)。
在元帝国的四等人中,以蒙古人最贵而南人最贱。元朝法律规定诸汉人、南人一律不得充当禁军卫士,民间不得收藏铁器、兵器、弓箭、甲胄,不得骑马,凡藏刀枪10件以上者,处死刑;元朝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署的实权多数操在蒙古人、色目人手中;蒙古人、色目人因争执殴打汉人,汉人不得还手,只许向官府申诉,违者治罪;蒙古人、色目人因争执及乘醉殴死汉人、南人,只征烧埋银﹐并断罚出征,无需偿命,而汉人、南人殴死蒙古人则要处死,甚至只打伤蒙古人也处以极刑;四等人犯同样的罪﹐而量刑的轻重不同,例如,同是盗窃罪,汉人、南人判刺字发配,蒙古人则不在刺字之列,色目人也可以免受刺字之刑,法官擅将蒙古人刺字者革职;元朝政府甚至禁止汉人﹑南人养鹰、养犬打猎,违者没收家产;至元二年(1336)﹐丞相伯颜当国,为防止南人造反,甚至禁止江南农家用铁禾叉。此外,对汉人﹑南人祈神赛社、习学枪棒武术以至演唱戏文、评话等,都要横加禁止或限制,以防他们聚众闹事,而蒙古、色目人则不在禁限之内。
在蒙古大汗的眼中,汉人并不是人,他们是可以随时被杀戳和奴役的奴隶,象牛羊产奶一样为他们生产财富。即使给牲畜挤奶,也不会如此心狠手辣。在灭亡南宋,占领整个中国之后,忽必烈立刻公布实行了著名的四等人制度。南北方汉人因为血统而沦落成三、四等人,被蒙古人杀害只需要赔偿一头毛驴。而蒙古贵族为了试验刀子是否锋利,可以随便在街上抓一个汉人杀掉。这是有史以来最恶劣的种族歧视制度。
现在有人用忽必烈任用儒家学者治理中国的现象,说明忽必烈是历史上的明君。但事实上,忽必烈不过是以掠夺为生的强盗中不太坏的一个。他和其他蒙古强盗一样,贪图中国的财富,企图通过奴役中国人民,源源不断地掠夺财富,做不劳而获的寄生虫。忽必烈采用儒法治国,不是因为他接受了文明,而是赶到不这样做,就无法消除华夏民族的反抗。
忽必烈在征服南宋时,为了收买人心,暂时免除斌赋、徭役,甚至开始征税也比宋代轻,等到汉人的抵抗运动停止了,忽必烈立刻任用回回阿合马当元帝国的宰相,阿合马加倍地疯狂征税。于是蒙元统治下的中国各地民不聊生,到处都是起义,但是因为没能相互接应,结果被蒙元各个击破,镇压下去。阿合马滥发纸币,横行霸道,肆意劫掠中国人民的财富,害死了中原无数百姓,最后被汉人给行刺暗杀了。
在占领整个中国,元帝国政权稳固之后,忽必烈此时已经不担心汉人的人心,只担心汉族大臣同情自己的同胞而不全力为他横征暴敛。所以他只任用从中东来的对华夏同胞没有任何伶悯和同情的回回们作为他敛财的工具。蒙古贵族把这些财富挥霍在到其他文明地区屠杀和掠夺,也挥霍在赠送亲友帮助自己扩张权力控制军阀上。华夏的财富从此不再用于生产建设,人的生命受到了真正蒙古方式的践踏。只有在华夏民族停止抵抗以后,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蒙古帝国,以及什么是亡国、什么是被奴役,什么是被异族横征暴敛,什么是真正的民不聊生。当初那些抱怨宋朝为了抵抗外族入侵而开支巨额军费和望风投降的民众,此时再反抗,已经不能彼此呼应。根本没有胜利的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