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十年来,有一批启蒙派学者总喜欢在大学课堂上搞“启蒙教育”,大谈自由与平等观念。比如,他们特别爱谈“人生而平等”。
那么,“人生而平等”吗?
现实生活告诉了我们很多与“人生而平等”相悖的事实。
比如,人一出生,就和父母不平等。谁如果说自己跟父母是平等的,那就是不孝。
人在拜入师门后,也与师傅不平等。谁如果说自己跟师傅是平等的,那就是不义。
人上班后,就和领导不平等,一起出去办事,领导肯定坐尊席,自己只能坐陪席。谁如果说自己跟领导平等,那就是不守规矩。
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例子证明人生而不平等,又哪里来的平等?
那么,为什么启蒙派学者要反复说“人生而平等”呢?这句话又是从哪儿来的呢?
我查阅了很多资料,最后发现这句话最初来自于法文版《人权宣言》第一条。这句话的原文是“Les hommes naissent et demeurent libres et égaux en droits”。
潘恩将它十分准确地翻译成了英文:“Men are born, and always continue, free and equal in respect oftheir rights. ”
看懂了吧,潘恩说:“人生来就是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方面一律平等。”
所以,人只是在权利方面平等。这也就是说,这种平等只是法律意义上的,而不是在其他方面的,比如在政治地位方面,在社会关系方面。
于是,问题就成了:为什么说人生来就在权利方面平等呢?
这就要再往回追了。美国第三任总统杰斐逊有一篇《独立宣言》(第一稿),里面有这么一句话:“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所有人受造而平等。)
“受造”是基督神学中的一个十分准确的概念,意思是人是上帝的造物。
既然人是上帝的造物,人就要遵守上帝制定的自然法。自然法规定人平等的拥有权利。由此,人一被造出来就拥有了平等的权利。
这么解释就通了!
所以,就算是西方也没有“人生而平等”的观念,而只有“人受造而权利平等”的观念。
但是,我们中国人不是基督徒,绝对不承认我们是上帝的造物。我们是爸妈生的,不是上帝造出来的。
我们中国人只承认我们跟我们的爸妈是生而不平等的,而不承认我们是上帝的造物而权利平等。
否则,你就要承认所有人都是你的“兄弟姐妹”,并因此叫你爸爸一声“兄弟”,或者喊你师傅一句“大哥”。
这是多么荒唐啊!
所以,“人生而平等”是中国的启蒙派学者yy的产物,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谬误!
这种糟粕,早就该扔进历史的垃圾堆了!
至于人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那是基于人民主权原则的产物,与生不生没有任何关系。